租赁合同租金为零是否成立?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里面约定租金为零。我有点担心这样的合同是否能成立,不知道法律上认不认可。我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租赁合同租金为零这种情况,合同到底能不能算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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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合同租金为零是否成立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成立的基本概念。合同成立,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租赁合同而言,它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虽然在一般认知中,租金是租赁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租金不能为零。租金为零的租赁合同,其实质是出租人自愿放弃收取租金的权利,将租赁物无偿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样的租赁合同就是可以成立的。比如亲朋好友之间,出于情谊等因素,可能会签订租金为零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在满足成立要件时是有效的。所以,租赁合同租金为零是有可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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