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金额可以写少吗?


在探讨租赁合同金额能否写少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从合同自由原则来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在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似乎可以将租赁金额写少。 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违反税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故意将租赁合同金额写少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就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此外,从合同的履行和诚信原则方面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故意写低租赁金额,在后续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比如租金实际支付的争议、对合同真实性的质疑等。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合同的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发现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可能会认定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效。 综上所述,虽然从合同订立的角度看,双方可以协商租赁金额,但为了少缴税等不正当目的而故意写少租赁金额是存在法律风险的,这种行为不仅可能违反税法,还可能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和效力。因此,不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故意写少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