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了垫付医药费后就能走了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我给伤者垫付了医药费,就想着先离开现场去处理点其他事。但又担心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知道撞人垫付医药费后是不是就能直接走了,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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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事故发生后,即便垫付了医药费,也不意味着可以直接离开现场。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这里强调了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一系列义务,不仅仅是垫付医药费。 撞人后直接离开,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逃逸,逃逸者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事故情节较轻,逃逸者可能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若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逃逸者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撞人后即使垫付了医药费,驾驶人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完成现场勘查、事故认定等必要的程序,不能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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