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把人撞了是否要垫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受伤需要送医治疗。现在家属让我先垫付医药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义务必须垫付呢?万一后面赔偿有纠纷,垫付的钱会不会有问题?所以想了解下把人撞了到底要不要垫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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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把人撞了之后并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垫付医药费。在交通事故中,当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时,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关系和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表明了在伤者救治方面,有相应的保障机制,并非完全依赖肇事者垫付。 其次,如果肇事者选择垫付医药费,这属于一种自愿行为。垫付后,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赔偿过程中,垫付的费用可以在最终的赔偿金额中进行抵扣。比如,经过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失核算后,确定肇事者应承担的赔偿总额,那么之前垫付的医药费就可以从这个总额中扣除。 然而,如果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伤者一方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他们可以自行先支付医疗费用,待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肇事者和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相关证据,依法判决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承担主体。 总之,把人撞了后,垫付医药费不是法定义务,但垫付后有相应的处理方式;不垫付也不影响伤者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赔偿。在处理这类情况时,肇事者和伤者双方都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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