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怎么确认产权?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对名下一套房产的产权归属有争议。这套房子是婚后买的,但购房款大部分是我出的,现在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确认它的产权归属,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房产确认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产权确认
  • #夫妻财产
  • #民法典
  • #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确认房产产权归属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它往往涉及到夫妻双方的重大利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形下离婚房产产权的确认方法。 首先,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双方共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但也会考虑到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该房产的产权仍归购买方所有。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补偿。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者,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房产产权的确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在实际处理时,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妥善解决房产产权问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