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补偿性危房强拆是否合法?
我家房子被认定为危房要被强拆,可政府没有给任何补偿。我不太清楚这种非补偿性的危房强拆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非补偿性危房强拆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强拆,简单说就是在没有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补偿则是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经济赔偿或其他形式的弥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是合法程序认定的危房,且是出于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在来不及进行补偿协商时进行强拆,之后政府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补偿。但如果没有任何补偿就进行强拆,这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强调征收房屋要给予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在集体土地上,《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也有类似保护农民房屋权益的规定。如果遭遇非补偿性危房强拆,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作出强拆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强拆决定并给予补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强拆行为是否合法,并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