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被强拆该怎么举证?危房修善后遭遇强拆又该怎么办?

我家的危房修好了,可不知为啥突然就被强拆了。我一头雾水,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想了解一下,要是遇到这种房屋被强拆的状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去举证呢?对于危房修善后被强拆的事情,又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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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房屋被强拆的举证问题。如果就房屋强拆提起行政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由被告来举证强拆是合法的,比如拿出属于违建的认定文件、法院强制执行书等证据 。 证据的类型有多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这些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不过,如果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那就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要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情况除外。 再讲讲危房修善后遭强拆的应对办法。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向当地政府和人民法院进行控告起诉。若强拆造成了损失,相关责任方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关责任人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来讲,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要是您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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