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发生房产权纠纷该怎么解决?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房产分配上出现了分歧,双方都认为自己应该拥有房产的大部分权益。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遵循怎样的流程和规定来处理,想知道具体有哪些解决途径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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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和解。这是最温和的方式,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就房产的归属、分配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比如双方可以根据各自对房产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友好地协商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 若和解不成,则可以启动第三方协商程序。比如可以请双方都信任的长辈、专业的调解机构等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进一步沟通,尝试达成共识。 倘若协商还是无法解决问题,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可提交指定机构进行公正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由专业的仲裁员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 如果仲裁仍旧无果,那么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基于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等进行判决。比如,如果房产是夫妻的共有财产,一般会以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为主;若夫妻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会依法判决。同时,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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