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产生纠纷该怎么处理?


婚后买房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确定房产归属**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制与单独财产制。在婚后买房的情形中: - 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其本人所有的个人财产购入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项资产应被确认为该方个人所有。例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在婚后购买房屋,并只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但房产由夫妻二人联合签名登记,此时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行为表明双方对该房产的共同所有意愿。 - 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子时,无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都应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购买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若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购买房屋,无论全额现金购房还是分期付款,名义上只记录在一方子女名下,应依照各家长所出资金比例,依法确定每方应有的所有权份额。 **二、解决纠纷的途径** - **协商解决**:若产生婚后房产纠纷,可优先尝试协商解决。若房产由夫妻共同购买,可考虑平均分配或按贡献度分配权益。例如,一方在购房过程中出资较多,或者对房屋的装修、维护等付出较多,在协商时可以适当多分配一些权益。 - **诉讼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比如,在一方首付共同供房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