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人了医药费都得自己先付吗

开车不小心撞到人了,现在很纠结医药费的问题。担心不先垫付会耽误对方治疗,自己又怕后续费用难处理,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必须得自己先付医药费,以及后续该怎么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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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撞到人后,医药费不都是自己先付,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表明,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事故责任明确,肇事方保险能及时处理,比如肇事方买了足额保险且流程顺利,那么肇事方或其保险公司会按规定来支付医药费,自己就不一定需要先垫付。要是事故责任不清晰,或者肇事方保险处理复杂,比如涉及多方责任认定、保险条款存在争议等,可能就需要自己先垫付部分医药费以保证伤者及时救治。此外,如果伤者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就医,而肇事方一时难以确定或者其保险流程尚未启动,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伤者救治,自己垫付医药费也是常见的做法。 不过,要是自己垫付了医药费,一定要保留好所有垫付凭证,像医药费发票、付款记录等。后续可以凭借这些凭证,在责任认定后,通过与肇事方及相关保险方协商来追回垫付费用;若协商不成,还能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让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总之,撞到人后医药费是否自己先付没有绝对标准,要依据具体事故情况、责任认定以及保险处理进程等来综合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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