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之后需要垫付费用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那边要求我先垫付医疗费,可我担心垫付后会有麻烦,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必须要垫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撞人之后到底有没有垫付费用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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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之后是否需要垫付费用,这是很多事故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撞人者必须垫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是有明确的顺序和方式的。 保险公司的介入是关键环节。交强险有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勘查和理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可以对伤者的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所以,撞人者并非一定要先行垫付费用。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伤者情况紧急,急需救治资金,撞人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选择垫付费用也是常见的做法。但垫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缴费票据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进行结算和抵扣。如果撞人者不垫付费用,伤者一方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者在治疗结束后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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