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长期不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我买了套房子,但因为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最近物业通知我要交物业费,我就很疑惑,我都没住,这物业费还得交吗?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到底需不需要交,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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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长期不住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部分和全体业主提供的服务,包括小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保养等。业主购买房屋后,就成为物业服务的接受对象,不能以未入住为由拒绝缴费。这就好比大家共同出资请人打扫一个公共区域,不能因为某个人这段时间不用这个公共区域,就不承担打扫费用。 从实际情况来讲,虽然业主未入住,但物业服务企业依然要履行其在小区的管理职责,例如对空置房屋所在楼栋的安全管理、公共区域的维护等,这些工作并没有因为房屋空置而减少。即使您没有住在房子里,物业公司也在为小区整体的正常运转付出努力,像维护小区治安、保持公共区域卫生等,这些都保障了小区的环境和价值。 不过在一些地区有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房屋空置超过一定期限(如半年),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减免一定比例(如不超过30%)的物业费,但这不是普遍情况,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法规来确定。比如山东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空置6个月以上,收取的物业费不得超过60%;陕西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按照70%交物业费。 相关概念: 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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