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年没有联系的父亲需要赡养吗
我从小就和父亲没什么联系,到现在已经二十几年了。最近他突然出现,感觉他生活过得不太好,似乎有让我赡养他的意思。我心里很纠结,这么多年没感情,也没他消息。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必须要赡养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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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即使二十几年没有联系,成年子女对父亲依然负有赡养义务。 首先,《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指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就意味着,赡养父母是法定的责任,不会因为长时间没有联系而消除。 抚养和赡养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不能因为父亲二十几年没有和你联系,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你就拒绝履行赡养他的义务。在法律上,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只要这种关系存在,赡养义务就存在。 不过在现实中,如果父亲确实存在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的情况,在确定赡养方式和程度时,法院等相关部门会适当考虑这一情节。比如在判定赡养费数额时,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决定。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完全不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进一步明确了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给钱,还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等方面。 如果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亲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承担赡养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对父母进行关心和照顾的责任。 抚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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