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条上是否需要写所有款项已收到?

我打算借钱给别人,准备写借条。我不太清楚在借条上需不需要写明所有款项已收到。担心不写会有风险,但又觉得如果有转账记录是不是就没必要写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要不要在借条里加上这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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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借条上并非一定需要写所有款项已收到。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要求借条必须注明款项已收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其书面形式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这里面并未提及要注明款项已收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给借款人的证据,即便借条上没有写所有款项已收到,通常也能证明借款事实。比如,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等,都有相应的记录可以查询,这些记录能作为借款交付的有力证据。 然而,写上所有款项已收到也有好处。这可以更直观明确地表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全部借款金额,减少双方对于款项是否实际交付的争议。特别是在没有其他有力交付证据的情况下,写上这句话对出借人来说多了一层保障。 如果没有写款项已收到,后续发生纠纷,出借人就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若无法提供足够证据,可能会面临借款事实不被法院认可的风险。 所以,写不写“所有款项已收到”,可以由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如果担心有争议,写上这句话能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若有充分的交付证据,不写也不一定影响借条的效力和借款事实的认定。 相关概念: 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钱,并且约定好到期要还钱还要支付利息的一种合同。 借条:在借贷关系里,债务人写给出借人的一种凭证,表明自己有到期还款付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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