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证驾驶致人伤亡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我无证驾驶时出了事故,导致他人伤亡。现在受害者家属要求赔偿,我想让保险公司理赔,但又不确定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不会赔。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无证驾驶致人伤亡的话,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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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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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无证驾驶致人伤亡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交强险和商业险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看交强险。交强险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无证驾驶导致他人伤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不过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无证驾驶者进行追偿。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再说说商业险。商业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一种约定,合同条款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商业险合同中都会明确将无证驾驶列为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如果保险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对免责条款进行了提示和说明,那么在无证驾驶导致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那么免责条款可能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致人伤亡时,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有垫付义务且可追偿,对财产损失不赔;商业险则要看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驾驶人一定要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再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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