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是否要计入营业收入?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有主营业务,也有一些其他业务带来的收入。我不太清楚在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时,其他业务收入需不需要算进营业收入里。如果不算进去,怕税务申报有问题;算进去,又不确定是否符合规定。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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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中,其他业务收入通常是要计入营业收入的。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主要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就是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比如制造业销售产品的收入。而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像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等取得的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里的收入并没有区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都属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从税务角度来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而营业收入作为收入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含了其他业务收入。所以,无论是从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还是税务申报的合规性来讲,其他业务收入都应该计入营业收入。这样做能更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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