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送医院要先垫钱吗,怎么赔偿?
我开车撞人后把伤者送到了医院,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先垫付医药费,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垫。而且之后的赔偿问题我也一头雾水,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的,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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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送医的情况下,是否先垫钱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强制要求。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肇事者必须先垫付费用。不过,从人道主义和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时候肇事者会选择先垫付一部分费用,以保障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关于赔偿的流程,首先是交强险的赔偿。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交强险赔偿之后,如果还有不足的部分,就需要看是否购买了商业险。如果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商业险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就由肇事者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都有相应的标准,例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总之,在处理撞人赔偿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合理的流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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