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了是否需要赔钱,赔多少钱?


在我国,把人撞了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主要涉及到民事侵权责任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撞人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交通规则等情况,那么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是因为残疾会对受害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较大影响,这些赔偿是对其损失的一种弥补。若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医疗费通常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总之,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