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改成核定征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核定征收的概念。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这对于一些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的个体户来说比较合适。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如果个体户想要改成核定征收,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若满足上述条件,申请改成核定征收的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相关的申请表,比如《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在表中详细说明自己的经营情况、预计收入等信息。第二步,税务机关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你的实际经营状况,包括场地规模、员工数量、经营业务等。第三步,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应纳税额的核定。核定方法有多种,例如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等。第四步,税务机关会将核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你和其他相关人员若有异议,可以提出重新核定的申请。最后,税务机关会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告知你核定征收的具体税额和纳税期限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在申请过程中,你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