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人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伤者那边一直让我垫付医药费,可我担心垫付后后续会有麻烦。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有没有义务一定要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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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费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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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到人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医药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从法律保障伤者救治的角度,有多种途径来解决费用问题,并非一定由肇事者垫付。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和及时救助伤者的考虑,肇事者垫付医药费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如果肇事者垫付了医药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支付凭证,以便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赔偿过程中作为证据。 此外,如果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药费,伤者一方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伤者可以自行先支付费用进行治疗,然后在事故责任认定后,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向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部分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撞到人后没有法律上的强制义务一定要垫付医药费,但从道义和实际处理的角度,垫付医药费可能有助于事故的顺利解决和伤者的及时救治。无论是否垫付,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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