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负债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
我最近准备结婚了,但是对象婚前有一些债务。我有点担心,想知道这些婚前的债务,在我们结婚之后,我需不需要一起承担啊?主要就是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判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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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负债婚后不一定要共同承担。 在法律上,一般把婚前债务看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是因为,结婚前个人欠下的债,和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没有直接联系,所以正常情况下,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婚前因为自己吃喝玩乐或者独自做生意贷的款,而且这笔钱只花在了他自己身上,那么就算结了婚,这个还是属于他自己的私人债务,要由他自己来还。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债务显然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原则上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这个债务就可能会被认定为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比如说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子,目的是用作两个人婚后的家庭住所,这种因为要用作家庭开销的债务,就可能被看作共同债务,婚后就要两人一起还。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共同承担一方的婚前债务,那么按照约定也需要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还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对于债务性质认定的重要性,如果婚前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就需要共同偿还。 总之,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关键在于债务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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