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婚后债务并不一定都要共同承担。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一起欠下的,或者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产生的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家里日常买菜、买生活用品欠的钱,这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很多钱去做生意,但这些生意赚的钱都用于家庭生活了,那这笔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类型包括:为了抚养和教育子女以及赡养年迈父母而产生的负债;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的常规性支出,像家庭日常开销、购买生活必需品、购置房产、修葺房屋等;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治疗疾病而产生的债务;婚前的债务被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也可视为共同债务。 离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债务发生后一方自愿承认属于夫妻共负的债务,以及因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等产生的债务。 连带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