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欠债是否要共同承担?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务问题,涉及到婚后债务这一块。自己不太清楚婚后产生的债务,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承担方式的。想了解一下婚后欠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什么情况又是个人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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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欠债并不一定都要共同承担,这得看债务的具体情况。 首先,咱们来说说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一起签字向别人借钱,那这肯定就是共同债务,双方都得还;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买菜、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这些家庭生活开销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而且,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接着讲讲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借款去买昂贵的奢侈品,明显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一般就是个人债务,由借钱的一方自己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还有,如果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欠下的债务,这肯定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通常要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借款的时间、夫妻双方有没有相关约定等多方面因素。要是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问题有争议,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和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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