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打了两个小孩是否要退彩礼?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了,期间打了两个小孩。现在我们可能要离婚,老公家要求我退还彩礼,我心里很纠结,也不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要不要退彩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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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结婚两年打了两个小孩后是否要退彩礼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彩礼的定义。彩礼通常是指在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它是一种传统习俗,具有一定的赠与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在您的情况中,已经结婚两年,这不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并且你们共同生活了两年,也不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条件。而对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一点,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比如提供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债务情况等。 此外,你们结婚两年期间还经历了两次终止妊娠,这对女方的身体和精神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也会综合考虑婚姻持续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双方过错等多方面因素。鉴于你们已经结婚两年,并且女方有两次终止妊娠的经历,通常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全额返还彩礼的请求。但具体是否需要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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