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案件开庭前物品可以交给家属吗?

我家里有人涉及盗窃案件,现在还没开庭。警方扣押了一些相关物品,我想知道在开庭前这些物品能不能交给我们家属啊?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个事儿,也不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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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盗窃案件中,关于开庭前物品是否可以交给家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被扣押物品的性质。如果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也就是说,如果这些物品经过调查,确定和盗窃案件没有关系,那么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返还给家属的。 然而,如果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情况就不同了。一般来说,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这些作为证据的物品会由司法机关妥善保管,以便在法庭上进行出示和质证。在案件没有审结之前,通常是不会交给家属的。因为这些证据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至关重要,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证据被破坏或者丢失。 另外,如果是赃款赃物,也就是盗窃所得的财物,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进行处理之前,也不会交给家属。法院会根据最终的判决结果,对赃款赃物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返还给被害人等。所以,在盗窃案件开庭前,物品能否交给家属,要根据物品的性质以及是否与案件相关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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