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双方的财产应该合并在一起吗?


二婚双方的财产是否应该合并在一起,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白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等。而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双方在婚前对财产归属有明确书面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各自的财产,不一定非要合并。比如双方签了财产协议,写明婚后各自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就按这个来执行。 要是没有特别约定,婚后取得的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及通过继承、赠与(没有明确只给一方的情况)等方式获得的财产,通常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除非双方有另外的约定,不然始终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举例来说,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夫妻共同居住,正常情况下这个房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总之,二婚双方财产是否合并,关键在于双方的意愿和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建议双方要充分沟通,最好能把各自的财产范围和归属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下来,这样能有效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财产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