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固定资产?
我公司进口了一批设备,缴纳了关税。在记账的时候犯难了,不知道这关税是该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清楚税法上对于关税的入账科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明白这个问题,避免财务处理上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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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关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固定资产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税金及附加”和“固定资产”这两个概念。 “税金及附加”是一个会计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简单来说,它主要记录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一些税费。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像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关税计入哪个科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企业进口的货物是用于直接销售等日常经营活动,且该货物不属于固定资产范畴,那么关税通常计入“税金及附加”。这是因为这些关税是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销售业务相关的费用。 然而,如果企业进口的是需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货物,比如机器设备、大型运输工具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这里的相关税费就包含了关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关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如,一家企业进口一批用于销售的化妆品,缴纳的关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若企业进口一台生产用的机器设备,缴纳的关税就要计入该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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