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需要减去三费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报表时,对利润总额的计算有点疑惑。不清楚在计算利润总额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三费减去,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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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利润总额是需要减去三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利润总额的概念。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也就是企业在这期间赚了多少钱。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属于企业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计算利润时,要按照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进行。在利润表的编制中,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之后,得到营业利润,而利润总额是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得到的。所以,从这个核算逻辑来看,三费是要从相关收入中扣除来计算利润总额的。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营业成本是500万元,税金及附加是50万元,销售费用是80万元,管理费用是100万元,财务费用是20万元,营业外收入是30万元,营业外支出是10万元。那么它的营业利润就是1000 - 500 - 50 - 80 - 100 - 20 = 250万元,利润总额就是250 + 30 - 10 = 270万元。通过这个例子可以清晰地看到三费在计算利润总额过程中是被减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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