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未离婚住外面是否要给抚养费?

我和妻子还没离婚,但她住在外面不回家。家里孩子一直是我在照顾,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离婚的情况下,她需不需要给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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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使夫妻尚未离婚,在某些情况下,女方住外面也是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而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也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女方有抚养能力却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共同生活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女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判定女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因此,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如果女方有能力抚养孩子却不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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