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要去劳动局?
我受了工伤,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听说要去劳动局,想了解下工伤认定是不是一定要去劳动局办理呢?不了解具体的流程,也不确定不去劳动局行不行,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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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通常是需要去劳动局的。这里说的劳动局,在现在一般指的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去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能够确保认定过程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只有完成了工伤认定,职工才能依据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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