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计入税金及附加?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对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有些困惑。不清楚到底哪些费用是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的,担心计算错误导致税务问题。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不计入情况,能给我一些实际的例子说明最好了。
展开


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那么,哪些情况不计入税金及附加呢? 首先,增值税不计入税金及附加。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它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是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单独核算的,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例如,企业销售一批货物,销售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企业需要向购买方收取113万元,其中13万元是增值税,这13万元在会计处理上是单独记账的,不会计入税金及附加。 其次,企业所得税也不计入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的,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而不是“税金及附加”科目。比如,企业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那么企业需要缴纳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这25万元是专门核算的,与税金及附加无关。 另外,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是在购买资产或取得特定权利时缴纳的税费,它们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而不计入税金及附加。例如,企业购买一辆汽车,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入汽车的入账价值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