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税可以计入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一个会计术语,它反映的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为开展业务而需要缴纳的一部分税,会通过“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来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比如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这些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就需要缴纳消费税,并且这部分消费税要计入税金及附加。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的。 还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它同样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企业缴纳的这部分费用计入税金及附加。 另外,资源税也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种之一。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比如开采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的企业,需要缴纳资源税并计入税金及附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在计入税金及附加的范围内。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这些税种在企业核算时都要计入税金及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