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数据信息保密安全的六个严禁是什么?
我在和朋友聊天时提 到公安机关数据信息的事情,朋友说有六个严禁的规定。我很好奇这六个严禁具体内容是什么,担心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不小心触及相关问题,想详细了解一下,好做到心中有数。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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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数据信息保密安全的“六个严禁”是保障公安工作中数据信息安全和保密的重要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六个严禁及其法律依据:
首先,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信息。这是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信息容易被窃取和泄露,将涉密信息存储在连网计算机上,就像把重要文件放在了公共场合,大大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其次,严禁使用连接互联网的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上拷贝、存储、传递信息。移动存储介质就像一个“信息搬运工”,如果它在互联网和涉密计算机之间随意穿梭,很可能会把互联网上的危险(如病毒、黑客攻击等)带到涉密计算机上,从而导致信息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也明确禁止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第三,严禁在非涉密办公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信息。非涉密办公计算机通常没有专门的保密防护措施,无法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密信息必须在符合保密要求的环境中处理和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