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边境开设赌场罪是怎么回事?
我想了解下偷越国边境去开设赌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具体涉及哪些法律规定呢?心里一直有这个疑问,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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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开设赌场罪,实际上涉及到两个不同的罪名,分别是偷越国(边)境罪和开设赌场罪。下面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偷越”,就是指没有经过合法的批准手续,私自出入国(边)境。而“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像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等情况都属于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简单来说,就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方式有很多种,既可以是线下实体的赌场,也可以是利用互联网等线上平台开设虚拟赌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偷越国(边)境是为了去开设赌场,这种情况可能会按照牵连犯的原则来处理,从一重罪处罚。也就是说,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但具体的定罪和量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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