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父亲去世后,母亲是否有继承权?
家里房产证写的是儿子名字,现在父亲不幸去世了,母亲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对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很是困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母亲究竟能不能继承房产,具体又是依据哪些法律规定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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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是儿子名字且父亲去世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母亲没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首先,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并非父亲的遗产。 其次,关于遗产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但这里所说的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由于房产是儿子的,并非父亲的财产,所以不属于父亲的遗产范围,母亲不能基于父亲去世这一事实来继承该房产。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儿子预先立下遗嘱,并特别指出该房产应由母亲继承,那么母亲可以依据遗嘱获得该房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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