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死亡,儿女能否继承房子?
家里的房子一直是父母共同居住,现在其中一方不幸离世了,儿女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权继承这套房子,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儿女具体是怎样继承房产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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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死亡,儿女能继承房子。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和权益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这几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父母一方死亡时,有权继承其遗产,这里的遗产当然包括房产。 如果父母一方死亡时留有遗嘱,且遗嘱中明确表明房产由儿女继承,那么儿女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还有一种情况是遗赠扶养协议。如果父母一方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协议中涉及到房产的处理,那么就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另一方还健在,应该首先分割出房产的一半的财产作为健在父母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例如,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父母各占一半份额。一方死亡后,50万元作为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下的50万元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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