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在了,房子究竟由谁来继承呢?
家里父母离世后,留下的房子不知道该怎么分配。不知道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分,还是有其他依据。想了解清楚具体哪些人有资格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程序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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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世后房子的继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产将按照遗嘱或者协议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是指父母在生前对自己财产作出的处分安排,指定由特定的人继承其财产;遗赠扶养协议则是父母与他人签订的,由他人对父母进行扶养照顾,父母去世后将财产留给对方的协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其次,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但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等,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例如,老张和老王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一女,老张的父母均已去世,老王还健在。老张去世后,若老张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名下房产的一半属于老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一半则由老王、儿子和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三人平分这一半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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