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投机倒把罪从哪年开始到哪年结束?

我在看一些老的法律资料时看到了投机倒把罪,不太清楚这个罪名是在什么时候设立和废止的。我很好奇这个罪名存在的时间跨度,想了解一下它的设立和取消时间,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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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机倒把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投机倒把罪是历史上一个比较重要的罪名。它开始于1979年。1979年7月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第117条规定,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投机倒把罪首次在刑法中被明确规定。 在计划经济时代,投机倒把罪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稳定物价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投机倒把罪的适用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它的概念比较模糊,界限难以准确界定。 到了199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取消了投机倒把罪这个罪名。这一举措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经济活动能够更加自由、有序地开展。取消投机倒把罪后,原来一些可能被认定为投机倒把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被细化规定为非法经营罪、倒卖文物罪等更为具体明确的罪名。这样一来,法律的规定更加科学合理,也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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