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去法院起诉离婚但自己不想离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闹了点矛盾,他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离婚,可我对他还有感情,不想离。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该做些什么,是直接去法院说明不想离,还是要准备什么材料,我完全没头绪,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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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方去法院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想离时,可以参考以下方法应对。 首先,要积极应对诉讼。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被告应按照法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诉讼,这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机会。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这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需要向法院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在庭审过程中,要明确、清晰地向法官表明自己不愿意离婚的态度。可以阐述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列举双方过去共同经历的美好回忆、互相扶持的事例等,让法官相信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比如双方曾经一起度过艰难时期,相互鼓励支持,为家庭共同努力奋斗等。 再者,要找出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可以提供双方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明夫妻之间还有交流和互动,感情依旧存在。也可以找亲朋好友作为证人,证明夫妻平时关系良好。例如,邻居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没有经常发生争吵等情况。 另外,还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主动与对方联系,了解对方起诉离婚的原因,尝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如果是因为一些误会或小事导致对方起诉离婚,通过沟通消除误会,可能会使对方撤回起诉。同时,也可以向对方表达自己愿意为改善夫妻关系做出努力。 最后,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而对方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此时,被告同样要积极应对,再次向法院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理由。不过,如果在这六个月内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对方起诉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总之,面对对方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想离的情况,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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