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开票收入还是未开票收入?
我在做生意,一直不太清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有时候客户要开发票,有时候又不要。我就想知道,计算印花税的时候,是按照开票收入算,还是未开票收入也算进去呢?这对我交税影响挺大的,希望能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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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开票收入还是未开票收入,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印花税计税依据通常是合同等应税凭证所列金额,而不是单纯看是否开票。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只要签订了应税合同等应税凭证,且合同上明确了金额,就需要按照合同金额来计算缴纳印花税。 比如,企业与客户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0万元,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需要按照10万元的合同金额来计算印花税。如果之后开具了发票,且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依然按照合同金额计税;若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异,一般还是以合同金额为准,除非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所以,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既不是单纯的开票收入,也不是未开票收入,而是应税凭证上所列明的金额。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印花税申报时,要准确把握应税凭证的金额情况,依法依规计算缴纳印花税,避免因计税依据确定错误而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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