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租了房子,但因一些特殊情况想提前解约,担心要承担高额赔偿。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按合同约定来还是有法定的标准,要是赔偿过高能不能调整呢?
展开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违约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那么通常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例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不过,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是可以请求变更的。一般来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比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在具体实践中,当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且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时,一般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