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门女婿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我是上门女婿,现在和妻子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上门女婿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自己能分到多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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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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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上门女婿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和其他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一样,遵循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就好比夫妻二人在婚姻这个‘合作项目’中共同创造积累的财富。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基本原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就像是两个人商量如何分配共同创造的‘财富蛋糕’,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分割方式和比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 对于上门女婿来说,并不会因为其上门女婿的身份而在财产分割上受到歧视或特殊对待。无论男方是否是上门女婿,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了财产的归属,那么在离婚时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比如,双方约定了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不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总之,上门女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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