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我在农村生活,最近听说有人因为猎捕野生动物被抓了。我有点担心,平时我偶尔会在山里打点小猎物,也不知道哪些算非法猎捕。我想了解下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的追诉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展开


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去猎捕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是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三是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里的“禁猎区”,就是国家或者地方规定不允许狩猎的区域,比如一些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禁猎期”则是规定的不允许狩猎的时间段,这通常是根据野生动物的繁殖、迁徙等生活习性来确定的。“禁用的工具”像地枪、排铳等,“禁用的方法”比如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等进行狩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以,了解这些追诉标准,对于避免触犯法律非常重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