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说有试用期,但没明确起止时间。我想知道试用期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这期间我的权益保障也和起止时间有关,所以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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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它的起止时间。 试用期的起始时间通常是从劳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当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也就是用工之日,试用期便开始了。比如说,你在1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当天就开始上班,那么1月1日就是试用期的起始时间。 试用期的结束时间则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例如,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二个月。假设试用期从1月1日开始,那么正常情况下,试用期应在2月28日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那么该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且,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其他正式员工一样的权利,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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