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我有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对于是否一定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太清楚。设立这些机构感觉会增加管理成本和运营的复杂性,但又怕不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看,国有独资公司是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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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来看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由此可见,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 接着看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所以,国有独资公司也必须设立监事会。 综上所述,国有独资公司无论是董事会还是监事会,都是必须设立的,这是为了保证国有独资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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