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要理解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追诉了。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 如果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按照上述追诉时效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 若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时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当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一般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此外,《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总之,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需要根据具体的贪污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