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放弃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我名下有套房子,现在家里人商量着,可能要么我放弃产权,要么把房子赠与给别人。但我不太清楚放弃和赠与在法律上到底有啥不一样,会产生哪些不同的结果,比如手续、税费这些方面,想了解一下两者的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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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放弃和赠与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房地产放弃通常指的是放弃对房地产的相关权益,比如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或者放弃自己在共有房产中的份额。这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而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达成一致。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两种行为都有规定。关于放弃,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对于赠与,《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手续方面,房地产放弃如果是放弃继承,一般需要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然后其他继承人凭借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房地产赠与,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通常也要办理赠与公证,之后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文件。 在税费方面,两者也有很大差异。放弃房地产权益本身一般不需要缴纳税费。但房地产赠与,赠与人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受赠人通常需要缴纳契税,具体的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赠与的房产是赠与方非满五唯一住房,还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费。 综上所述,房地产放弃和赠与在概念、法律依据、手续和税费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在处理房地产相关事务时,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谨慎选择合适的方式,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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