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公证书是否还有效?
我和前夫离婚了,之前我们有一份关于房产的公证书。现在不确定这份公证书在离婚后还有没有效力,担心之后处理房产会有麻烦。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离婚这个情况会不会影响房产公证书的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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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房产公证书是否还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什么是房产公证书。房产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后所出具的文件。简单来说,它就像是一个官方的“证明人”,证明房产相关事情是真实、合法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房产公证书具有很强的证明力,是可以作为认定相关事实的依据的。 对于离婚后房产公证书的效力问题,关键在于公证书的具体内容和目的。如果这份公证书是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房产的归属、分割等事项进行的约定证明,那么只要该公证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双方离婚后,它依然是有效的。比如,公证书中明确约定了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即使夫妻离婚,这个约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 但是,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证据证明公证书的内容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或者公证书所依据的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那么就有可能影响公证书的效力。不过,要推翻公证书的效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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