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是继子女,和继父母一起生活多年,但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我不想赡养继父母了。我想知道,如果我不赡养他们,以后他们去世了,我还有没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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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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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继子女是指配偶一方与前配偶所生的子女,当他们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后,在法律上就和亲生子女有类似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然而,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这种情况,会影响其继承权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如果继子女有赡养能力却不赡养继父母,在分配遗产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但这并不意味着继子女绝对丧失继承权,只是在继承份额上会受到影响。总之,是否有继承权关键看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而继承份额会受是否履行赡养义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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