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我有几个兄弟姐妹,在照顾父母这件事上,他们几乎没出过力,都是我在忙前忙后。现在父母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我想知道像他们这样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还有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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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子女即便未尽赡养义务,通常情况下还是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等因素产生的一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子女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从法定继承的基本规定来看,子女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和尽了赡养义务的子女一样平等地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明确指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如果存在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让该子女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包括赡养义务的实际履行情况、被继承人的生活状况等,来做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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